1、利息支出的扣除。
绍兴企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
计税工资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按现行税收规定,纳税人的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具体扣除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
绍兴企业纳税人按照计税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分别为2%、14%、2.5%),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4、捐赠的扣除
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绍兴企业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
(1)、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含 1500万元),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
(2)、全年营业收入超过 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 2‰;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人的1‰。
(3)、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
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
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
绍兴企业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
绍兴企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
绍兴企业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
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
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其他收入的扣除。
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16、亏损弥补的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以上就是关于绍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的相关内容,小编相信您在看了上述内容之后,对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有了一定的了解了,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在扣除的时候,有上述16个类别,绍兴企业的老板们需要好好的了解诶清楚,以免在扣除的时候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