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合伙企业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当然,自合伙企业成立之后,一定会因为出现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解散,那么,当着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绍兴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将通过以下内容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绍兴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绍兴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1、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2、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4、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绍兴合伙企业解散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绍兴企业的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且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绍兴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