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公司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会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公司破产情况的出现,但是,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总结下来,就是公司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无力归还到期的债务导致,那么,绍兴公司在破产的时候,有哪些流程呢?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小编将通过以下内容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绍兴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1、绍兴公司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绍兴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绍兴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绍兴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 (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5、绍兴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6、绍兴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7、绍兴公司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绍兴公司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9、绍兴公司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0、绍兴公司涉及的担保情况;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1、绍兴公司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二、绍兴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关于绍兴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小编相信您在看了上述内容之后,对公司破产清算的相关信息有了一定的了解了,综上所述,绍兴公司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清算组需要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